时间:2018-01-04 作者: 点击:
依照洪食药监字[2017]15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洁厨亮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学校、集团以及学生第四食堂的共同努力下,经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审核批准,我校学生第四食堂被评为2017年度“洁厨亮灶”市级示范单位(食品安全等级 A级)。(服务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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