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各单位物资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30      访问次数:

集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农大党办[2011]22号)精神,学校近期将对集团《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廉政准则》的要求,狠抓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物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采购流程和采购相关制度,并将本单位物资采购制度,验收、报账等流程于10月15日之前上报集团办公室付红林,要求书面材料(有公章的单位要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总支部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