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25      访问次数:

集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集团决定开展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按照《通知》的要求,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集团各单位。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学校和集团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列入治理范围。治理重点是2009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截止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原值,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截止2011年5月31日“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原值。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有偿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学校或集团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级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认真复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

三、 专项治理的时间与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各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25日)

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复查要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全面进行。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1),并附文字说明。各单位务必于5月26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集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联络人:廖峥嵘。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2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集团将选取部分单位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和重点抽查,督导抽查的重点单位:1、以前检查中有“小金库”的单位;2、有群众举报的单位;3、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特别是复查“零申报”的单位。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25日)

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采取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总结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集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2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专项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数据报集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通知》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各单位要将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和补充的相关报表、文字说明,于2011年11月23日前报集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

集团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庆舜、金永忠;成员:吴华、潘金发、汤雄杰、王军华、张瑞增。集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中心,计划财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完善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

(一)做好宣传发动。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布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落实举报制度。“小金库”治理工作要落实举报制度,注重发挥举报作用。集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3828365),受理举报工作,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三)强化工作督导。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集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存在“走过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推倒重来。切实维护“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团将按照“宽严相济,依法、依纪、依规分别审核处理”的原则,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doc

江西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