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二)

发布时间: 2021-05-06      访问次数:

习近平2020年4月20日至23日在陕西考察时的讲话:

“西迁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精髓是听党指挥跟党走,与党和国家、与民族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具有深刻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要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培养更多一流人才。

习近平2020年4月20日至23日在陕西考察时的讲话:

延安精神培育了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2020年5月22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

习近平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之后,我主持3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习近平2020年6月7日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

哈尔滨工业大学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学校扎根东北、爱国奉献、艰苦创业,打造了一大批国之重器,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为党和人民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2020年6月27日给复旦大学《共产党宣言》展示馆党员志愿服务队全体队员的回信:

100年前,陈望道同志翻译了首个中文全译本《共产党宣言》,为引导大批有志之士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投身民族解放振兴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你们积极宣讲老校长陈望道同志追寻真理的故事,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希望你们坚持做下去、做得更好。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面向未来,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我们更需要坚定理想信念、矢志拼搏奋斗。希望广大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习近平2020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今年7月1日,是我们党成立99周年的日子。明年就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了。我讲过,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我们党要长期执政、永葆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重要的是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习近平2020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把无产阶级组织成为独立政党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条件,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必须由最彻底、最坚定的先进分子组成。列宁说:“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毛泽东同志指出:“一个政党要引导革命到胜利,必须依靠自己政治路线的正确和组织上的巩固。”邓小平同志强调,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

党的组织路线经历了长期探索。我们党在党的六大时就提出了组织路线这个概念,但很长时间没有作出概括,直到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并阐述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同时,我们党一直执行着实际存在的组织路线,绝大多数时候执行的是正确组织路线,也有一些时候执行了错误组织路线,如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统治党内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坚持正确组织路线,党的组织就蓬勃发展,党的事业就顺利推进;什么时候组织路线发生偏差,党的组织就遭到破坏,党的事业就出现挫折。

习近平2020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保证。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提出要为夺取全国政权做好干部准备工作,各级组织部门不到3个月时间就征调5.3万名干部到新解放区工作;1952年至1954年3年中,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全国抽调到工业部门的干部有16万多名,其中为苏联援助的重点厂矿选调领导干部3000多名;1956年,党中央提出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到1957年6月底,在全国11万名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17500多名,李四光、钱学森等都是上世纪50年代入党的。现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胜利实现,我们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

(转载自“学习强国”)